BIG UP!生产支持服务使用条款
- 原始语言:
基本上,原件 (日语) 在法律上优先,翻译版本被视为参考翻译。
- 原件的重要性:
原始语言在法律上具有优先权。翻译版本仅供参考,法律解释遵循原件的使用条款。
- 翻译通知:
本生产支持服务使用条款使用自动翻译,翻译准确性的责任有限。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议)
- BIG UP!制作支援服务使用规约 (以下称为"本规约") 是Avex Music Creative株式会社 (以下称为"本公司") 提供的服务“BIG UP!” (以下称为“BIG UP!”。)中,关于“BIG UP!生产支持服务” (以下称为"制作支援服务"),规定了适用于使用制作支援服务的会员以及申请使用的会员的事项。
- 会员申请使用生产支持服务时,即表示已同意本协议。
- 如果成员是未成年人,则必须事先与成员的父母或监护人确认本协议的内容后,才能获得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另外,如果成员是未成年人,则假定在使用生产支持服务时已获得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
-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本协议适用于使用生产支持服务的情况。
- 本公司单独制定的BIG UP!服务条款应适用于本条款中未规定的事项。
第2条(条款变更)
- 如果本协议符合用户的普遍利益或不违反本协议的目的,则公司可以更改本协议。在这种情况下,用户将受更改条款的约束。改变的示例如下,但不限于此。
- 1.增加新功能
- 2.规格变更
- 公司对前款进行变更时,应确定变更的生效时间,并告知用户本协议将被变更,变更后的协议的内容以及变更的生效时间。我们将通过在首页上显示或由我们公司指定的其他方式通知您。
第三条(使用申请)
会员应能够按照公司规定的方法申请使用生产支持服务。
第4条(适用范围)
生产支持服务是需要会员注册的服务。
第5条(服务内容)
会员可以获得以下服务作为生产支持服务。另外,我们将能够通过我们的集团公司做到这些。
- (1)向我们的员工提供有关主生产的咨询和答案
- ②掌握本公司经营的工作室
- ③CD / DVD /蓝光光盘新闻服务(在第二章中指定)
- ④其他,由公司另行决定并发布在本网站,本申请书等上。
第六条(使用费)
会员使用生产支持服务时,应支付公司另行确定的使用费。
第7条(其他规定)
当会员使用公司提供的与生产支持服务相关的BIG UP!以外的服务时,将使用服务的条款和指导原则,并且会员应遵守这些条款。
第8条(联系方式)
生产支持服务和此协议的联系信息如下。
Avex Music Creative株式会社
电子邮件:support@big-up.style
第2章CD / DVD /蓝光光盘新闻服务
第9条(适用范围)
本章的规定应适用于使用第5条第3项中指定的CD / DVD /蓝光新闻服务(以下简称“新闻服务”)的成员以及已申请使用的成员。
第10条(提供创意大师等)
会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内容(例如创意母带或其他新闻服务应委托的歌曲和视频)(本章中称为“创意母带等”)。 。另外,在外包标签印刷时,也应采用本公司规定的方法提供标签印刷用的印刷数据(以下,在本章中称为“标签数据”)。
第11条(合同成立时间)
- 会员向公司发送申请表,说明将新闻服务外包的产品名称,数量,交货地点和其他事项,公司已检查了申请表并收到订单,新闻服务寄售合同应为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结束与会员的联系。
- 根据我们的检查结果,我们可能会拒绝会员提出的使用新闻服务的申请。
- 送货地点仅限于日本,而新闻服务仅适用于居住在日本的人。
- 会员签订新闻服务寄售合同后,应按规定方法将原件(包括寄出标签数据时的标签数据)发送给公司。
第十二条(分包)
公司应能够将与新闻服务有关的全部或部分业务分包给公司指定的第三方。
第十三条(检查期)
- 公司应在公司规定的交货期限之前,通过向会员提供新闻服务来交付公司创造的可交付成果。另外,运费由会员承担。
- 会员必须在公司交付可交付成果的次日(会员收到交付成果的次日)之后的一周内(以下称为“检查期”)检查缺陷。如果有缺陷,我们将在检查期内向我们公司提供缺陷。
- 如果根据前款在交付品中发现缺陷,公司及其成员将讨论并调查原因,公司将免费修理或更换它并完成。但是,如果确认缺陷应归因于会员的责任,则本公司免于承担责任。
- 我们可交付成果的免费保修应限于检查期限。
第十四条(交货期限的变更)
如果由于自然灾害或其他非我们原因需要更改交货期限,我们可能会在通知会员后进行更改。
第十五条(检查期限的变更)
根据前条规定变更交货期限的,应当相应变更第十三条的检验期限。
第十六条(版权,邻接权等的保证)
- 会员应向公司保证以下每个项目中指定的事项。
- (1)不得侵犯原始母版等和标签数据的版权,邻接权,肖像权或他人的任何其他权利。
- (2)会员使用新闻服务时,必须获得第三方的所有必要许可,该第三方对原版母带等具有合法权利,并且标签数据(与广告中记录的音乐作品有关的版权)主)等,包括但不限于获得管理公司的许可。)
- 如果第三方在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会员担保或义务的情况下对本公司或其集团公司提出任何要求或反对,则会员应对此会员负责,我们将对此进行处理和解决,但费用由,并保证我们对公司和集团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或费用。但是,公司应能够自行采取措施自行解决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承担的所有损害赔偿和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解决争议所需的其他费用)(不限于此)。即可)。
第十七条(禁止事项)
会员使用新闻服务时,如果公司确定其属于以下任何一项或可能属于下列任何一项,则公司可以拒绝使用新闻服务并损害公司的利益:如果发生,则会员应赔偿对公司造成的损害。
- (1)原始的母版等和标签数据是儿童色情制品和其他淫秽材料。
- ②干扰新闻服务的运作
- ③侵犯公司或其他公司的版权,邻接权,商标权的知识产权,隐私权或肖像权,财产权等。
- ④损害他人的荣誉和信誉
- ⑤延迟支付新闻服务使用费
- ⑥由于违反了BIG UP!服务条款和这些使用条款,过去已经取消了使用资格。
- been提出了不合理的要求,例如对公司的暴力言行和造成伤害的通知。
- ⑧违反法律和公共秩序与道德
- ⑨违反本协议的其他行为
- ⑩除上述各项外,鉴于新闻服务的目的,会员不宜使用新闻服务。
第十八条(自然灾害等)
如果由于自然灾害,交通罢工,道路,铁路,航空,法律命令,行政措施等交通条件或其他不可避免的原因而无法开展与新闻服务相关的业务,我们将开展与业务相关的业务如果我们确定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我们可以通过通知会员来取消有关新闻服务委托的合同。
第十九条(无保证)
我们不保证我们的新闻服务所创造的可交付成果已达到成员期望的水平或适合特定目的。但是,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否则这将不适用。
制定日期:2016年10月17日
修订日期:2017年4月21日
修订日期:2018年1月12日
修订日期:2020年3月13日
修订日期: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