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 UP!​ ​

协议

BIG UP!销售寄售服务使用条款

  1. 原始语言:

    基本上,原件 (日语) 在法律上优先,翻译版本被视为参考翻译。

  2. 原件的重要性:

    原始语言在法律上具有优先权。翻译版本仅供参考,法律解释遵循原件的使用条款。

  3. 翻译通知:

    寄售服务条款使用自动翻译,对翻译准确性的责任有限。

第一条(本协议)

  1. BIG UP!销售委托服务使用规约 (以下称“本规约”) 是Avex Music Creative株式会社 (以下称“本公司”) 提供的服务“BIG UP!” (以下叫做“BIG UP!”)中,关于“BIG UP!委托销售服务” (以下称“销售委托服务”) ,规定了适用于利用销售委托服务的会员以及申请使用的会员的事项。
  2. 会员申请使用销售寄售服务时,即表示已同意本协议。
  3. 如果成员是未成年人,则必须事先与成员的父母或监护人确认本协议的内容后,才能获得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另外,如果成员是未成年人,则假定在使用销售寄售服务时已获得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
  4.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本协议适用于使用销售寄售服务的情况。
  5. 本公司单独制定的BIG UP!服务条款应适用于本条款中未规定的事项。

第2条(条款变更)

  1. 如果本协议符合用户的普遍利益或不违反本协议的目的,则公司可以更改本协议。在这种情况下,用户将受更改条款的约束。改变的示例如下,但不限于此。
    1. 新增功能
    2. 规格变更
    3. 分销商和其他第三方有关销售寄售服务的请求
  2. 公司对前款进行变更时,应确定变更的生效时间,并告知用户本协议将被变更,变更后的协议的内容以及变更的生效时间。我们将通过在首页上显示或由我们公司指定的其他方式通知您。

第三条(使用申请)

会员应能够按照公司规定的方法申请使用销售寄售服务。

第4条(适用范围)

  1. 销售寄售服务是需要会员注册,艺术家注册和歌曲注册的服务。
  2. 销售寄售服务仅适用于在日本具有地址并具有注册帐户的会员(不包括海外会员)。

第5条(销售寄售服务的内容)

作为销售寄售服务,会员使用会员通过公司的销售职能或集团公司指定的销售产品(以下简称“销售公司”)生产的音频产品,例如光盘(以下简称“ CD”)。 )和CD以外的其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艺术家产品等,以下统称为“包括CD的产品”)由公司购买和出售。您可以接收该服务。

第6条(销售考试)

  1. 当会员申请使用销售寄售服务时,他/她从本网站的规定页面下载规定的考试申请表,填写必要的项目,然后将销售寄售服务发送到公司指定的目的地。它应与目标产品的样品一起发送。
  2. 当我们根据本协议从会员处收到检查申请表和样品产品时,我们将立即检查该产品是否符合我们设定的销售标准,并将检查结果通知会员。应该。
  3. 公司将通知会员所需的物品,例如所需的保证金数量(张数)和已通过检查的产品(以下简称“产品”)的存放位置。会员应根据通知将产品立即存入公司。存款时,应按照我们的指示按照程序进行存款。

第7条(销售标准)

  1. 该产品必须满足以下每个项目中列出的标准,并且会员应向公司保证提交检查申请的产品符合该标准。
    1. (1)所有产品均为合法生产,并且会员具有作为分销商和分销商的所有必要权利。
    2. (2)如果产品是CD等,则会员本人对使用销售寄售服务进行录制的作品以及公司的所有销售事宜具有全部合法和有效权利。没有问题。
    3. (3)要记录的原版母版和外观,附件,标题,歌词等是商标权,肖像权,人格权,隐私权和第三方权益以及所有其他权利。不要侵犯权利,不要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
    4. (4)就印刷机,印刷机等的质量而言,具有公司和市场所要求的质量和安全性(包括符合与安全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制定的质量标准或安全标准)。事情。
  2. 违反会员担保或会员义务(包括前款规定的会员担保)的,第三方可以对公司,集团公司或分销公司提出任何要求或反对。提出申诉后,会员应自行承担并解决该申诉,并承担责任和费用,对本公司,我们的集团公司和分销商不承担任何责任或费用。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能够自行采取措施自行解决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所产生的所有损害和费用(包括解决争端所需的费用,例如律师费用)不限于此)可以向会员收取费用。
  3. 如果公司确定该产品不符合本条第1款规定的标准,则可能不允许使用销售寄售服务。
  4. 前条第二款规定的检验是根据外观等进行的简单检验,即使通过检验,公司仍认定该产品不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标准或者由本公司销售。因此,如果认为不合适,则可以随时中止产品的销售。

第8条(货物存入)

  1. 会员应严格遵守公司通知的每笔存款的存款日期。在极有可能导致存款日期延迟的情况下,会员应立即通知公司并与公司讨论后续措施。
  2. 如果会员没有所需的产品数量(张数),则会员应立即通知公司并进行讨论。
  3. 存放产品所需的运费,包装费和其他费用应由会员承担,如果公司是托运人,则公司可以通过付款将产品发送给会员。 ..

第9条(产品检查)

  1. 当会员根据本协议存放产品时,公司应立即进行检查。
  2. 如果公司通过前款规定的检查发现产品在类型,质量或数量方面不符合合同目的,则应立即通知会员。
  3. 成员收到前款所述的通知后,应立即在合理范围内对更换替代品或短缺的款项作出回应。
  4. 如果在合同的目的,类型,质量或数量方面存在不符合本条第1款规定的检查规定的不符合项,无论我们是否已将其出售给客户。无论上述哪种情况,会员均同意通过将不合格产品替换为替代品或应公司的要求从公司退回来从存放的数量中减少数量。
  5. 前两款的运费由会员承担,如果托运人是托运人,公司可以通过付款将产品发送给会员。

第10条(风险负担,所有权转移)

  1. 产品所有权和损失或损坏的风险应在公司与客户之间订立产品销售合同时从会员转移到公司。但是,如果在公司管理的产品的运输过程中因不可避免的力量(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地震等)而造成损失或损坏,公司及其成员应相互承担责任。不要紧。
  2. 即使有前款的规定,也不得阻止公司将从会员借来的产品出售给公司的客户。

第11条(损失,损坏等)

在公司管理产品时,如果由于公司原因导致产品丢失或损坏,公司将按照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价格赔偿会员。应该。

第十二条(注意良好管理的义务)

公司应妥善保管从会员那里借来的产品。但是,不包括公司与我们的客户之间已订立销售合同的产品以及要退还给会员的产品。

第十三条(价格等)

  1. 在会员根据本协议向我们存放的产品中,公司与我们的客户之间已订立销售合同的产品被视为公司已购买。购买价格应列在以下每个项目中。
    1. (1)等于该产品零售价的60%
    2. (2)如果公司确定难以遵守前一项,则金额应另行协商确定
  2. 该产品的销售合同订立后,公司应按照公司单独规定的方式,将前款规定的购买价作为本协议规定的分配给会员。
  3. 产品的零售价应由会员确定每种产品的价格,并应通知公司。零售价为每件500日元(含税)以上。
  4. 尽管有前款的规定,如果有合理的原因,例如与会员设定的零售价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差异,公司应能够要求会员更改零售价,会员应能够更改零售价。应相应地设定零售价。
  5. 公司应能够按照第2条规定的方法修改第1段规定的购买价格。

第十四条(会员撤回分配)

  1. 会员在分配金的余额(BIG UP!中的其他服务时,所有服务的分配金额之和。以下相同)达到1,000日元以上时,通过按照规定的方法向本公司提出申请,会员可以任意通过注册账户领取分配金。此外,注册账户转账费用由会员承担,每次支付分配金时扣除。
  2. 根据前款规定提出申请的,公司应当按照下列支付日将分配款支付给注册账户。
    1. (1)如果在每月的1号到15号之间有申请:申请月份的最后一天
    2. (2)如果在每个月的16号到最后一天有申请:申请月份后的下个月的10号

      *但是,如果付款到期日不是银行工作日,则下一个工作日将是付款到期日。

  3. 与前2项无关,当分配金的余额达到50万日元以上时,即使没有会员的申请,本公司也可以在达到50万日元之日所属月份的下个月的本公司规定的支付日向注册账户全额支付。
  4. 如果由于会员注册的帐户信息不足而导致公司无法进行转账,则会员应承担重组银行的费用。此外,如果成本和转让费的总金额少于分配的余额,则公司可能无法向会员支付分配。
  5. 会员可以使用PayPal Pte.Ltd.提供的支付服务 (以下简称“支付”) 来获得分红,而不是通过本条第1款规定的注册账户来获得分红。另外,会员使用支付服务时,PayPal Pte.Ltd.规定的支付使用费由会员负担,本公司从分配金中扣除预存的使用费,由本公司支付给PayPal Pte.Ltd.。
  6. 不论第1款和第2款如何,如果分配的余额为500,000日元或更多,即使没有成员的申请,公司也将属于达到50万日元的月份。可以使用公司在下个月指定的付款日期的付款来全额支付。
  7. 如果是第5节的正文,则会员应按照会员与PayPal Pte。Ltd.单独签订的条件获得分配。如果该成员不遵守与PayPal Pte。Ltd.达成的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则可能无法获得该分发。
  8. 会员应解决与PayPal Pte。Ltd.产生的与收到分发有关的纠纷,后果自负,并且不给公司造成任何不便或损害。假设。此外,对于此类纠纷给会员造成的任何损害,公司概不负责。
  9. 如果公司由于会员与PayPal Pte。Ltd.之间的纠纷而遭受损害,则会员应应公司的要求赔偿此类损害。

第十五条(退货)

  1. 公司可以将自销售开始已经过一定时间的产品中尚未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的存货通知会员,暂停销售,并将其退还给会员。假设。退货所需的费用应由会员承担,公司应能够通过付款将库存退还给会员。
  2. 如果由于不可避免的原因(如公司客户拒绝收货)将公司与客户之间订立销售合同的产品退还给公司,则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处理。假设。
  3. 如果公司别无选择,只能在与公司客户的销售合同中将前款中退回的产品的购买价格退还给客户,则会员应退还产品。根据公司的指示,应退还所退还的产品的分布或更改保证金的数量。
  4. 万一由于会员忽略了本网站上的更改程序而导致公司无法将产品退还给会员,则公司可以自愿处置产品。会做。

第十六条(销售寄售服务的有效期)

  1. 销售寄售服务的有效期为自每种产品销售寄售服务的申请日期起一年,并应在该期限到期日期所在的当月的最后一天结束。 *例如,如果您在2016年9月10日申请销售寄售服务,则该服务将在2017年9月30日结束。
  2. 如果成员不希望延长销售寄售服务,则必须在前款规定的有效期限届满前至少45天向公司提出要求,如果没有要求,则应采用第4条的规定。 ..
  3. 如果公司不希望延长销售寄售服务,则公司应至少在第1款规定的到期日之前7天通知会员,并执行公司规定的中止销售程序。
  4. 如果会员和公司未采取前两款规定的措施,则在第一款规定的有效期届满后,应在与申请销售寄售服务相同的条件下自动延长一年。此后同样适用。
  5. 尽管有前款的规定,即使销售寄售服务的有效期届满,取消等终止销售寄售服务,也应立即为销售业务经营者提供便利。假定可能不会停止销售该产品。
  6. 在前款规定的情况下,如果卖方继续销售产品并且公司收到销售收入,则公司应按照本协议向会员支付分红。

第十七条(中期取消)

如果会员希望在销售寄售服务的有效期内取消每种产品的销售寄售服务或所有销售寄售服务,他/她将至少提前3个月通过公司规定的方法通知公司。假设。

第十八条(产品退货)

  1. 如果由于公司取消销售寄售服务或取消销售寄售服务等任何原因终止了销售寄售服务,则公司将按照公司指定的方法,日期和时间,地点放置公司存放的产品。它应根据上述要求退还。此外,会员应承担退货所需的费用。
  2. 如果公司由于会员的原因而无法退回前款规定的产品,并且自公司发出通知以来已经过去了三个月,则公司将成为会员。根据销售寄售服务,可以视为已放弃公司存储的产品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与处置等相关的任何费用,公司将能够自愿处置产品的库存并向会员收取此类费用。

第十九条(联系方式)

销售寄售服务和本协议的联系信息如下。
Avex Music Creative株式会社
メール:support@big-up.style

制定日期:2016年10月17日
修订日期:2017年1月16日
修订日期:2020年3月13日
修订日期:2023年8月1日
修订日期:2024年3月25日